完成首次人員加保後,請務必至【申辦案件送審作業】執行【送審】,否則本次申請案件無效!!本署發現有惡意人士冒用健保署網址,寄發含惡意執行檔郵件(副檔名為exe),本署有關補充保險費或其他宣導郵件內容均不會包含執行檔,請民眾提高警覺。
網路申請成立投保單位
臺北業務組:
(02)25232388 分機明細:6105、6223、6244、6275
北區業務組:
(03)4339111 分機明細:2002、2003、2004、2005、2042
中區業務組:
(04)22583988 分機明細:6243、6244、6245、6246
南區業務組:
(06)2245678 分機明細:6102、6103、6104、6108、6109、6111、6112、6113
高屏業務組:
(07)2315151 分機明細:1161、1162、1163、1164、1165、1167
東區業務組:
(03)8332111 分機明細:1018、1072、1027、1062
服務時間:
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30-12:30 ; 13:30-17:30
單位成立申請流程
單位申請
申辦案件送審
申辦進度查詢
下載申報表
單位申請:
健保投保單位申請 : 請填寫單位申請資料,若需同時辦理人員首次加保,則需再填寫首次人員加保資料。
勞健保投保單位申請 : 勞健保單位申請需含加保人員,請填寫單位申請資料及首次人員加保資料,因勞保/勞退單位有其時效性,請於申請當日晚上10:30前填寫完畢。
申辦案件送審:
申請案件為含加保人員的單位,請將案件送審至健保署審核;勞保/勞退單位申請資料,則會另傳送至勞保局審核。
申辦進度查詢:
提供查詢申請案件審核的進度。
下載申報表:
單位成立後,提供下載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(A表)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(D表)。
追溯例假日為勞保生效日適用情形
請注意:
「追溯例假日為勞保生效日」欄位之適用情形
排除職業工會、漁會、海員總工會及船長公會等單位。
僅於週休二日、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、補假及調整放假日後之
第一個工作日
開放使用,颱風天並不適用。
利用此欄位申報追溯者,暫免提具到職相關證明,惟仍請保存備查。
「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勞保局新投保小組,電話:02-23961266分機2454。」
單位成立同時註冊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
請注意!!
負責人
若
「無健保卡」
或
「健保卡尚未註冊」
者,則於單位成立時,系統將
不會自動註冊
「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」。
「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」註冊完成後,需先以
「負責人已註冊之健保卡」登入指派管理者,故若無法取得負責人健保卡執行前項作業者,請點選「否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