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民眾
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
公告事項
  • New!本署自111年2月28日起,不再維護更新單機版,請扣費單位多加利用「補充保險費網路明細申報及列印繳款書系統」或「各類所得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作業」申報補充保險費。
  • 自106年4月1日起,限制補充保費相關作業期限為兩年,倘扣費單位有逾兩年之列印繳款單及申報明細作業需求,請洽各分區業務組協助辦理相關事宜。